最近跟几个做企业的朋友聊天,总绕不开招人这个话题。有人说现在招人难,难到像大海捞针;也有人招到了人,结果没几个月就因为各种问题闹得不欢而散,最后赔了钱又折兵。说到底,招人不只是看对眼那么简单,里头的法律门道,要是没摸清,分分钟能让你栽跟头。今天就随便聊聊,企业在招聘时那些容易踩的坑,以及怎么提前避开,省得到时候追悔莫及。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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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时最容易踩的坑:口头约定靠谱吗?
之前遇到一个创业者,小张,开了家设计工作室。招第一个员工时,觉得都是熟人介绍,信得过,就跟人口头说好:月薪8000,试用期3个月,过了就转正,交社保。结果员工干了两个月,突然说要离职,理由是试用期工资太低,而且没签合同,随时可以走。小张当时就懵了:不是说好了试用期吗?怎么说不算就不算了?
后来一查才知道,问题就出在口头约定上。劳动法里明确规定,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试用期不是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,得在合同里明确约定,而且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%,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小光想着熟人好办事,结果没签合同,员工反过来仲裁,要求支付双倍工资,最后工作室不仅赔了钱,还耽误了正事。
其实这种事在创业圈里太常见了。总觉得先招进来再说合同太麻烦,以后再说,殊不知口头约定在法律上几乎等于白纸黑字,甚至更糟——因为对方可能只记得对自己有利的那部分,到时候扯皮,吃亏的永远是企业。
这些想当然的做法,其实都是法律雷区
除了不签合同,还有几个想当然的做法,企业很容易踩进去,得特别注意。
第一个是随便约定试用期。见过有家企业招了个行政,合同期限1年,试用期写了6个月,理由是考察期长点,更保险。结果员工一仲裁,法院直接判定试用期无效,因为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。多出来的4个月,得按转正工资补发。说白了,试用期不是你想定多久就多久,得按法律规定来,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;1年以上不满3年的,不超过2个月;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,不超过6个月。
第二个是不交社保或者试用期不交社保。有人觉得试用期还没转正,等转正了再交吧,或者为了省钱,不给员工交社保。这种做法更是大忌。只要劳动关系建立了,企业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,试用期也不例外。不交的话,员工可以要求补缴,还能要求赔偿损失。之前有个案例,企业没给交社保,员工生病住院,医保报不了,企业最后不仅得报销医药费,还被罚了款。
第三个是招聘时随便问隐私。有些企业招人喜欢问你结婚了吗?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?有没有男朋友?这些问题看似关心,其实涉及隐私,属于违法。劳动法规定,用人单位招用人员,不得以性别、婚育状况等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。问这些问题,不仅可能构成就业歧视,还容易引发纠纷。之前有家公司面试时问了婚育计划,结果没录取女性求职者,被投诉到劳动局,最后公开道歉并赔偿了损失。
防范风险,其实不用花大价钱,做好这几步就行
说了这么多坑,那到底怎么防范呢?其实没那么复杂,记住几个关键点就行。
第一,务必签书面劳动合同。哪怕只招一个月临时工,也得签合同。合同里要写清楚工作内容、工作地点、工作时间、劳动报酬、试用期、社保缴纳这些基本条款,越详细越好。工资最好明确到税前多少、税后多少,避免后续扯皮。
第二,别碰法律红线。试用期约定、社保缴纳、招聘时的提问,都得按劳动法来。不确定的条款,别自己瞎琢磨,多查查法律规定,或者找个懂行的律师看看合同模板,花点小钱能省烦。
第三,保留好招聘和用工过程中的证据。比如招聘启事、面试记录、员工入职登记表、考勤记录、工资发放记录等等。万一发生劳动争议,这些证据能帮你证明我按规矩办事。之前有个企业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,员工说公司无故辞退,结果企业拿出了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考勤记录和书面警告,最后法院判企业胜诉。
其实啊,企业招人是为了把业务做好,不是为了打官司。提前把法律风险防范好,既是对员工负责,也是对企业自己负责。毕竟,谁也不想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业,因为一个本可以避免的纠纷,付诸东流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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